育苗工程
第21全国育苗杯围棋赛竞赛规程 |
一、主办单位:中国围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湖北省围棋协会 江西省围棋协会 江西省景德镇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景德镇市围棋协会 《围棋报少儿围棋》 四、竞赛项目 1.幼儿组个人( 计团体成绩): A组:201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B组:201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C组:2013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不设团体) 2.少儿组个人( 计团体成绩): A组:200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B组:200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C组:200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D组:201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少年组个人( 计团体成绩):必须是200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竞赛时间和地点 竞赛时间:2018年8月17日至8月20日,17日下午开始报到,20日下午离会 竞赛地点:江西景德镇 六、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2.各组均采用个人电脑积分编排制。 3.未尽事宜见《竞赛补充规定》。 七、录取成绩与奖励 1.少年组参赛5段人数达到80人,前两名授予6段(可顺延到前十六名);参赛5 段人数达到40人,冠军授予6段(可顺延至前八名);少儿A、B组参赛者分别达到50人(其中4段不少于30人),前三名可升5段;少儿C组、D组参赛者分别达到50人(其中4段不少于20人),冠军可升5段。 2.各组团体成绩以各年龄组2男1女名次之和确定,少者名次列前;团队里无女子,可以以男子代替,但只能排在有女子的参赛队成绩之后,不足3人不计团体成绩。各队各组限各报一队。 3.男子、女子按年龄分组别共同参赛,女子单独计算成绩,但不作为升段依据。 4. 各组别个人前三名颁发奖牌及证书,第4-12名颁发证书;团队冠军颁发奖杯及证书,第2-8名颁发证书。总团体冠军颁发奖杯及证书,亚军和季军颁发证书。 5. 奖品: (4)团体奖:各团体第一名奖励棋校通全能版(包含18个课件,五个校区24个帐号一年使用权),价值10000元;第二至第六名,奖励棋校通管理版(三个校区24个帐号一年使用权),价值6000元。 (5)比赛成绩将公布在《围棋报》、《围棋报少儿围棋》等媒体及中国围棋协会指定网站上。
八、报名办法
1.参赛单位:《围棋报》、《围棋报少儿围棋》读者及团体订户;全国各地围棋协会及培训机构和个人均可报名。 2.参赛人员:每队可报领队一人,教练一人。 3.参赛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备查,弄虚作假者取消个人成绩及所在团队成绩。 4. 报名联系: 报名截止日期:7月25日
九、裁判和仲裁: (一) 裁判长由中国围棋协会选派,副裁判长、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选派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大会裁判工作。 (二)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未尽事宜另行公布,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围棋协会。
中国围棋协会 2018年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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